眼综合手术后,遵循术后注意事项非常重要,以确保最佳愈合和结果。
术后第一周至两周内,应谨遵医嘱避免过度用眼或剧烈活动。配戴太阳眼镜保护眼睛免受阳光伤害。避免化妆或揉搓眼睛。
睡觉时建议垫高头部,以减少肿胀。术后一周内使用冰敷袋敷眼,每次敷 15 分钟,间隔 15 分钟。
遵照医嘱定期复查,以便医生评估愈合情况。切勿擅自服用止痛药或其他药物,除非经医生批准。
术后第一周内,伤口可能会出现轻微出血或渗出,这是正常现象。用无菌纱布轻轻按压即可。如果出血或渗出加重,请及时联系医生。
注意保持伤口清洁干燥。可以用生理盐水轻轻清洗伤口,然后用无菌纱布擦拭干净。术后一周内避免沾水洗澡。
术后几个月内,避免长时间暴露在阳光或其他强光下。外出时应佩戴太阳眼镜或宽边帽。
遵循医嘱使用眼药水或眼膏,以促进愈合和预防感染。如出现任何不适或异常情况,请及时联系医生。
眼综合术后注意事项:
手术后,会有红肿、淤青等症状,一般在一周左右消退,可冰敷缓解。
保持伤口清洁干燥,避免沾水,以免感染。伤口愈合前不可化妆或戴隐形眼镜。
禁止饮酒、抽烟,避免辛辣刺激饮食,多吃清淡易消化的食物。
遵医嘱按时滴眼药水,防止感染和促进恢复。
避免剧烈运动,以免影响伤口愈合。
手术后一周内应避免低头或长时间用眼,注意休息。
如有持续性疼痛、红肿加重、分泌物增多等异常情况,应及时到医院复诊。
术后两周内避免太阳暴晒,外出时佩戴太阳镜。
术后一个月内避免游泳、桑拿等活动,以免影响伤口愈合。
术后三个月内避免做重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。
半年内避免揉搓或按摩眼部。
遵医嘱定期复查,观察恢复情况。